息烽县工商局

中  文  名:息烽县工商局

官        网:http://site.conac.cn/www/240000000/40861427/index.html

地        址:息烽县永靖镇花园西路

服务热线:0851-87721371

邮编:551100

工商局简介

  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网上办事主要有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模块。在中国机构检索中输入机构名称可以进行机构检索。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7721371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保密、保卫、机要、信访、综治、维稳、禁毒、档案、会务、提案议案等工作;承担本机关资产管理、综合性调研、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及保障、对外交流与合作、公务接待等工作;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核算、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的监督管理。

  (二)人事教育科(党办)联系电话:87727187

  承办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队伍建设、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训、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工作;负责工青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87722792

  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及依法治理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联系电话:87729515

  贯彻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和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车辆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辖区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受理、分类、分派、移送并督促办理;承担本辖区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组织查处“12315”“12365”“12331”“12319”机构交办的投诉、举报案件。开展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五)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87723676

  贯彻落实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和拍卖行为的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贯彻执行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本级广告经营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工作;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贯彻实施商标发展战略,负责引导商标注册、指导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申报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网上交易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配合查处网上违法违章经营、虚假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违法案件;承担电子商务监督管理中跨地域纠纷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行政许可审批科联系电话:87723113

  贯彻落实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各类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类工作事项,核发各类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规范行政许可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承办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及公开工作。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贯彻落实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核准冠息烽(息烽县)的内资企业名称等工作;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核准在息烽县辖区登记注册、冠“贵阳”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依法开展企业信用公示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负责辖区内微型企业的发展、培育和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微型企业发展政策、工作规划,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帮扶微型企业发展,监督财政补助资金的正常使用;会同本级政府督查部门对相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促进微型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进行督查;指导开展微型企业创业人员培训工作。

  (七)食品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87727205

  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对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负责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处理;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协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和发布;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掌握分析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实施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验、风险监测、调查评价工作;严格依法对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联系电话:87730881

  承担药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化妆品生产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承担药品、化妆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流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资格初审工作;监测药品广告;承担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及农村药品“两网”人员培训工作。

  履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九)质量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87729315

  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县、质量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品牌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管理协调全县名牌产品工作;组织推进产品质量诚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负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承担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工作;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目录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参与对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参与全县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标准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和登记工作;承担标准化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

  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国家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对节能产品认证实施监督管理;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电话:87727394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7726057

  纪检监察室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十二)公平交易局联系电话:87721239

  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制假贩假、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及其它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参与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贯彻落实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本局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大案要案;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

  (十三)息烽县市场监管稽查局联系电话:87721404

  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协助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依法查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酒类流通、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案件。

  (十四)检验检测中心联系电话:87730340

  负责生产加工、流通、生活消费等环节中各类商品、食品、产品的检验、委托检验;负责食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检验、食品安全事件技术分析、食品科研项目的研发;负责计量检定、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培训检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场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查,协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十五)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7726597

  负责研究制定全局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管理;负责机关计算机设备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负责数据中心各种专用数据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应用软件的开发、引进、推行、维护工作;制定局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培训计划,定期对本局干部进行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培训;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开展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

  (十六)消费者协会联系电话:87723315

  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宣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研究和制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指导下级消费者协会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一)设立永靖、小寨坝、养龙司、九庄4个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为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

  永靖分局联系电话:87721372

  小寨坝分局联系电话:87762387

  养龙分局联系电话:87771031

  九庄分局联系电话:87651101

  (二)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主要职责:

  受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行使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办理辖区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登记及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

  (3)负责辖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抽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和规范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微型企业发展的基础性服务工作。

  (4)负责对辖区商标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

  (5)负责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辖区内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6)负责格式合同条款备案工作,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7)组织开展对辖区市场的抽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合法经营,依法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的无照经营。

  (8)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9)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承担监督管理所辖区域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的联合行动工作。

  (10)承担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急)处置。

  (11)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国家和行业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进行监督管理。

  (12)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查处认证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计量管理工作;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和行政许可的监察检查;承担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做好名牌产品及注册商标的保护、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等工作。

  (13)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协助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14)承办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配合乡镇、社区及有关部门完成好相关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7727394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4 闽ICP备17003705号-26 huoche7.com 火车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