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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地铁总公司经济发展与企业管理工作会议于5月30—31日在江宁区水秀苑大酒店胜利召开

地铁资讯 更新时间:2024-04-27 23:44:58

  各市属集团,重点企业:

  对标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市属集团及试点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绩效和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为巩固和扩大对标管理试点工作成果,现就2014年对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企业对标管理工作

  1、制定和完善方案。2014年,新增21家重点企业(名单见附件)实施对标管理。新增对标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参照《关于做好企业对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国资委综〔2013〕19号)要求和企业功能定位,选择有代表性的对标指标研究制订对标管理实施方案。竞争类企业须增设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功能类企业要突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平衡情况、债务减控和成本控制等指标,公共服务类企业要突出成本控制、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指标。2013年试点企业也要参照上述要求,进一步修正完善对标管理指标体系和相关工作举措。新增对标企业的对标管理实施方案经集团审核同意后,于4月4日前报市国资委备案。

  2、推动全面全员对标。对标企业要立足发展战略,以提升关键绩效指标(KPI)为核心,将对标管理工作覆盖到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领域、各项工作、各项流程,实施全面对标;将对标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在企业内部设立标杆车间、标杆班组、标杆部室、标杆员工等,实施全员对标,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对标管理体系。

  3、加强学习借鉴。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标杆企业学习,积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实地调研和学习交流。指派专人及时跟踪标杆企业最新动态,掌握行业最新发展动向。针对企业发展瓶颈和管理短板,加强对标杆企业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的分析研究,尽可能转化为本企业的改进举措。设立专项资金,保障学习调研和管理咨询活动顺利开展。

  4、固化对标成果。及时总结对标管理成果,转化为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企业主营业务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企业对标管理成果进一步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

  二、充分发挥市属集团组织推进作用

  1、加强组织推进。各市属集团要认真总结2013年试点经验,组织对标企业做好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并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标杆企业选择的合理性、对标指标的代表性、工作措施的可行性。按月监测企业关键指标情况,按季度检查分析企业实施进度,按年度进行工作评价。加强专项调研和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对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偏差,指导企业优化工作措施,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加强考核评价,将对标管理成效纳入到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

  2、加强支持保障。市属集团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从资产资金、人才队伍、市场资源等方面支持对标企业,优先选择对标企业在三项制度改革、商业模式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实施改革试点。积极组织协调对标企业到标杆企业学习,帮助联系行业协会组织等。组织所属对标企业,在集团层面探索建立相关行业主要指标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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